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 效 性】 桂地税发[2002]290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广西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地、市、县地方税务局,区局直属征收分局、稽查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2]150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办理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手续需用的《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通知书》和《应退税款抵扣欠缴税款明细表》由各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式样自行制作。请认真贯彻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