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财会[2001]49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109 | 【文 号】 | 全国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 局,有关金融机构: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规范金融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我部制定了《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现予印发。《金融企 业会计制度》自2002年1月1日起暂在上市的金融企业范围内实施。同时,也鼓励其他股份制金融企业实施《金融企业会计制度》。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部。
附件: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