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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我省农业发展银行营业税缴纳方式的通知

【时 效 性】 冀地税函[2004]264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2
【法规层次】 109 【文  号】 河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为适应我省农业发展银行资金管理办法和会计核算系统变化的需要,保证税款及时入库,经研究,决定从2005年1月1日起,对我省农业发展银行系统缴纳营业税采取由各营业机构就地缴纳的方式,原由省级分行集中缴纳的规定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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