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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全省第三批和全系统第二批“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命名表彰的通报

【时 效 性】 湘地税发[2007]90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9100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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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地方税务局:

    近年来,根据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的部署要求,我省地税系统积极参与“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进一步采取措施,巩固成果,有力地推动了我省地税系统依法治税进程,取得了新的成效,并涌现出一批新的创建工作先进单位。最近,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命名第三批“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的决定》(湘治省发〔2007〕4号),授予隆回县地税局第一税务分局等7个单位全省第三批“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的荣誉称号。同时,省局研究决定,命名长沙市地方税务局涉外分局等23个单位为湖南省地税系统第二批“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现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被命名表彰的单位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争创新的成绩。全省地税系统各级各单位要向被命名表彰的单位学习,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不断推进全系统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执政为民宗旨,坚持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依法办事,推动全省地税事业又快又好发展。

    二○○七年十二月十七日

全省第三批“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

    隆回县地税局第一税务分局

    浏阳市地税局第一税务分局

    凤凰县地税局第一税务分局

    桃江县地税局第一税务分局

    嘉禾县地税局第一税务分局

    临湘市地税局第一税务分局

    衡山县地税局第一税务分局

湖南省地税系统第二批“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名单(共23个)

    长沙市:长沙市地方税务局涉外分局

    开福区地方税务局捞刀河税务所

    望城县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天心区地方税务局裕南街税务所

    株洲市:株洲市地方税务局涉外分局

    天元区地方税务分局

    湘潭市:湘潭县地方税务局

    衡阳市:石鼓区地方税务局税务一所

    岳阳市:岳阳楼区地方税务局城陵矶税务所

    邵阳市:新邵县地方税务局

    绥宁县地方税务局

    常德市:鼎城区办税服务厅

    安乡县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益阳市:沅江县地方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

    桃江县地方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

    娄底市:涟源市地方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

    郴州市:安仁县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永州市:新田县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祁阳县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怀化市:鹤城区地方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洪江市办税服务厅

    湘西自治州:湘西自治州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张家界市:永定区地方税务局第四税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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