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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问题的通知

【时 效 性】 保监厅发〔2005〕49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102103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保监厅发〔200549

各保监局:

为维护我国保险市场秩序,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现就加强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各保监局按照《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保监会令〔20041号)的规定,加强对辖区内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重点通过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对代表机构违规经营业务、不按规定报送各项材料等进行检查,并将有关结果及时报保监会。

二、请各保监局按照《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辖区内外国保险机构驻华代表机构按时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并将各代表机构的年度工作报告汇总后及时报保监会。

二○○五年四月十三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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