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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配合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豫国税函[2009]197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1100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河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辖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配合做好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9]276号)转发你们,请贯彻执行。

  二九年六月十七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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