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文化事业建设费征管问题的通知

【时 效 性】 京地税营[2006]168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17 【文  号】 北京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处理18项到期政府性基金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综函(2006)1号)文件的规定,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政策执行期限延续至2006年底,请依照执行。

    二ОО六年四月三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