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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代收费业务使用税务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闽国税函[2007]336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银行法规
【法规层次】 109 【文  号】 福建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不发厦门):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代收费业务使用税务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108号)转发给你们,请知照。

  鉴于我省代收费使用发票管理的实际情况,有关代收费发票的印刷、领、用、销等管理事项将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明确后,另行通知。各设区市现行管理过程中,确有业务需要的可按个案报省局批复。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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