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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税务局转发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税务登记证件收费标准的通知

【时 效 性】 渝地税发[2006]303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重庆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县(自治县、市)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重庆市物价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税务登记证件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6〕57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一月六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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