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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生效及执...

【时 效 性】 大地税函[2007]194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9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辽宁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基层局: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加坡共和国政府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生效及执行的通知》(国税发〔2007〕11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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