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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时 效 性】 深国税办转字[2007]191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8
【法规层次】 123 【文  号】 广东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处室,各区局、分局,稽查局: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6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或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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