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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调整徐州段庄等木材检查站站点的批复

【时 效 性】 苏政复〔2007〕48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5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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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省林业局:

你局《关于调整部分木材检查站站点的请示》(苏林政〔20073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为加强木材运输监管,防控森林病虫害扩散蔓延,规范木材流通秩序,根据交通道路变更情况,同意将徐州段庄木材检查站迁至铜山县郑集镇,更名为铜山县郑集木材检查站;将铜山县大庙木材检查站更名为徐州市东郊木材检查站;将苏州新区通安木材检查站迁至徐州贾汪区,更名为贾汪区木材检查站;将苏州吴中区长桥木材检查站迁至宿迁市宿城区,更名为宿迁市宿城区南蔡木材检查站。

上述调整事项,由你局会同省有关部门抓紧组织实施。要切实加强对木材检查站的管理,严禁以任何借口收取费用,坚决防止和杜绝“三乱”现象的发生。

特此批复。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二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7〕48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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