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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路建设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时 效 性】
川地税函[2000]309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2
【法规层次】
104
【文 号】
四川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 例》规定,公路建设建安营业税应在劳务发生地缴纳。营业税的减免权在国务院,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自行规定减免。你市公路建设建安营业税应按规定在当地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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