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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陕西省建筑材料工业学校等10所学校为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批复

【时 效 性】 陕政函[2006]43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9100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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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省教育厅:

    你厅《关于报请审批陕西省建筑材料工业学校等10所学校为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的请示》(陕教字(2006)28号)收悉。经研究,省政府同意陕西省建筑材料工业学校等10所学校为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

    请按照教育部关于省级重点职业高级中学、省级重点中等专业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继续加强对10所学校的指导和管理。有关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突出职教特色,努力为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培养出更多更好的实用人才。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附:10所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名单

    陕西省建筑材料工业学校

    榆林财贸学校

    榆林市卫生学校

    武功县职业教育中心

    定边县职业教育中心

    山阳县职业教育中心

    西安市长安区职业教育中心

    延川县职业中学

    佳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

    岚皋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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