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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十堰市扶持革命老区建设委员会及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时 效 性】 十政办发[2005]115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17 【文  号】 湖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十堰市扶持革命老区建设委员会的通知》(十办文〔2005〕21号),为便于工作,经研究,从即日起启用十堰市扶持革命老区建设委员会、十堰市扶持革命老区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印章各一枚。

    二○○五年十月十一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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