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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同意中国航空工业第607研究所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立项的批复

【时 效 性】 川国税函[2005]094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8
【法规层次】 106 【文  号】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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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内江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中国航空工业第607研究所申请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请示》(内国税发[2005]41号)收悉。经审查,《请示》中提及的“神鹰雷达生产线应力筛选、电装设备、总装生产线、测试系统等”技术改造项目符合立项标准,准予其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其应纳税年度的具体抵免金额由内江市国税局直属分局审查核实后,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按规定办理。

    此复。

    抄送:内江市国税局直属分局、中国航空工业第607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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