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深地税告[2007]5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15 | |
【法规层次】 | 123 | 【文 号】 | 广东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根据我局征管机构职能调整的需要,为方便纳税人,我局将在罗湖、福田两区地方税务局增加办理税务登记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07年3月23日起,我局在罗湖、福田两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设立税务登记窗口,办理各项税务登记业务;同时,税务登记分局(地址:福田区八卦四路一号)停止办理税务登记业务。
二、纳税人可以到其所在地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的税务登记窗口办理各项税务登记业务;也可到其他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的税务登记窗口办理各项税务登记业务,不受纳税人行政区域限制。
咨询电话:123662
二○○七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