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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在罗湖 福田区地方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业务的通告

【时 效 性】 深地税告[2007]5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23 【文  号】 广东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根据我局征管机构职能调整的需要,为方便纳税人,我局将在罗湖、福田两区地方税务局增加办理税务登记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2007年3月23日起,我局在罗湖、福田两区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设立税务登记窗口,办理各项税务登记业务;同时,税务登记分局(地址:福田区八卦四路一号)停止办理税务登记业务。

    二、纳税人可以到其所在地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的税务登记窗口办理各项税务登记业务;也可到其他区地方税务局(税务所)的税务登记窗口办理各项税务登记业务,不受纳税人行政区域限制。

    咨询电话:123662

    二○○七年三月十九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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