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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003年第42号

【时 效 性】 2003年第42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2002920,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外经贸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的进口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多亚甲基多苯基异氰酸酯(MDI)进行反倾销调查。依据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听证规则》的规定,应部分利害关系方的申请,商务部决定举行MDI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利害关系方,应填写《申请参加MDI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听证会登记表》(见附件),并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将登记表提交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每单位限报2人参会。

二、申请在听证会上发言的利害关系方,应在提交上述登记表的同时,提交听证会发言书面概要和相关证据材料正本一式10份。听证会指定语言为中文。

三、是否允许参加听证会及是否允许在会上发言,将由商务部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四、本次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等其他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本公告同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网站(www.mofcom.gov.cn)产业损害调查局子站发布。《申请参加MDI反倾销案产业损害调查听证会登记表》可由网上下载。经商务部确定参加听证会的利害关系方名单,将在上述网站公布。

联系人:武雪峰、李卫平

电话:(8610-65198478/65198190

传真:(861065198184

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2号 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

邮编:1007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三年八月十八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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