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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 效 性】 云财税[2006]23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2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云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州、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此前我省有关教育劳务征免营业税的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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