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关于印发《劳务派遣省级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时 效 性】 闽财社〔2006〕42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1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福建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县(区)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开展劳务派遣工作若干意见(试行)》(闽政〔2004〕27号)精神,加快推进劳务派遣的规范发展,进一步完善劳务派遣省级补助资金管理,现将我们制定的《劳务派遣省级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请径向省财政厅、省劳动保障厅反馈。-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