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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广东省核电厂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等四项政府规章的决定

【时 效 性】 粤府令第89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1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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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经2004年6月2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届4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修改《广东省核电厂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等四项政府规章,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省  长

○○四年七月二十六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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