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粤府〔2006〕18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51 | 【实施日期】 | 101103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广东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省长、副省长的分工通知如下:
黄华华省长:主持省政府全面工作。
钟阳胜副省长:常务副省长,分管省府机关、发展改革、国有资产、财政、审计、税务、粮食、发展研究中心、重点项目工作。
汤炳权副省长:常务副省长,分管外经贸、口岸、旅游、侨务、外事、粤港澳合作、对台、城乡建设、人防、工商管理工作。
李容根副省长:分管农口、国土、供销社、公安、司法、打私、民政、人民武装工作。
谢强华副省长:分管人事、编制、监察、劳动、社会保险、环境保护、核应急、统计、物价、法制、文史、参事、档案、地方志工作。
雷于蓝副省长:分管文化、卫生、体育、人口计生、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民族、宗教、妇女、儿童工作。
宋 海副省长:分管科技、教育、金融、知识产权工作。
佟 星副省长:分管工业、交通、通信、内贸、信息化、质量监督、食品药品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林木声副省长:省委决定继续兼任汕头市委书记,暂不参加分工。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