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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统计代码编制规则

【时 效 性】 民发〔2002〕170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18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

为了加强民政统计代码的管理和维护,提高民政统计信息编码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我们制定了《民政统计代码编制规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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