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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 单位渭产核资资金核实操作规程》的通知

【时 效 性】 云地税发[1998]370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24 【文  号】 云南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清产核资资金核实操作规程》的通知(国税发[1998]10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在执行工作中有何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上报省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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