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闽财法〔2012〕13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70 | 【实施日期】 | 101100 |
【法规层次】 | 118 | 【文 号】 | 福建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市(县、区)财政局:
在我省各级财政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下,组织参加全国财政“六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的工作已经顺利结束。此次知识竞赛活动中,各级财政部门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细致分工,狠抓落实,精心组织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中高等院校相关人员参赛,并以本次竞赛为契机,安排参赛人员全面系统地学习财政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广大干部群众法治观念,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圆满完成了组织参赛任务。我省共组织3.56万人参加网上答题,平均得分为85.98分,平均成绩在全国排列第四。组织参赛工作进展顺利,这与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辛勤工作是密不可分的。
根据《关于组织参加全国财政“六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的通知》(闽财法〔2012〕9号)有关规定,经对各单位组织参赛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综合考虑各地区参赛人数占区域常住人口数比重、参赛任务完成情况等因素,评选出“福建省财政‘六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组织奖”20名,其中设区市5名,县(区)15名,获奖名单如下:
厦门市财政局、龙岩市财政局、莆田市财政局、南平市财政局、泉州市财政局、泰宁县财政局、鲤城区财政局、丰泽区财政局、思明区财政局、永定县财政局、武平县财政局、顺昌县财政局、城厢区财政局、建瓯市财政局、仙游县财政局、新罗区财政局、鼓楼区财政局、湖里区财政局、涵江区财政局、福清市财政局
各单位应当珍惜荣誉、尽职守责,高度重视财政法制宣传,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领导,开拓思路,丰富内容,积极组织,通过多种形式进一步做好财政普法工作,增强干部群众对财政法律法规的了解掌握,增进社会各界对财政工作的理解支持,推进各级财政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为法治财政做出应有的贡献。
福建省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