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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办理2013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鉴定的通知

【时 效 性】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广东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纳税人:

现将《珠海市国家税务局 珠海市地方税务局珠海市科工贸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珠海市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珠国税发[2014]4号)有关内容说明如下:

一、《鉴定研究开发项目通知书》中关于“三个工作日内”的要求是企业与市科工贸信局进行沟通联系的期限。据市科工贸信局反馈,2013年度鉴定申报网上开通时间大概为2014年3月10日至4月10日,具体项目申报时间以市科工贸信局通知为准。

二、关于附送《研究开发费用鉴定项目清单》(详见附件)的要求。

企业按要求需要出具鉴定意见书的项目,应同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研究开发费用鉴定项目清单》纸质件和电子版,纸质件加盖企业公章。企业须凭《鉴定研究开发项目通知书》和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盖章的《研究开发费用鉴定项目清单》到市科工贸信局办理鉴定手续。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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