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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2006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记帐得率的通知

【时 效 性】 沈劳社函[2007]27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9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辽宁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中央、省、部队、外埠驻沈企业:

    根据辽宁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06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劳社发[2007]41号)和市统计局的数据,现将2006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职工平均工资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记帐利率公布如下:

    一、2006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3392元,月平均工资为1949.33元。

    二、2006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19812元,月平均工资为1651元。

    三、2006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9624元,月平均工资为1635.33元四、2006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为16204元,月平均工资为1350.33元。

    五、2006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2001年6月30日前累计储存总额)的年记帐利率为2.52%.

沈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七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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