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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花税几个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

【时 效 性】 沪税地[1990]30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05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上海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一、农民向土地管理部门领取的农村宅基地使用证,属于土地使用证的种类,应按规定贴印花税票。

    二、我局沪税地(1989)124号文(编者注:见《企业财税法规选编》第7册第1179页)列举免税的“禽蛋公司批发部与乡副业公司或其他部门签订的禽蛋收购合同”,与财政部发布的印花税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有抵触,现改为按“禽蛋公司批发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签订的禽蛋收购合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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