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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省政府关于公布《2003年山西省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

【时 效 性】 晋地税征发[2004]7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5
【法规层次】 123 【文  号】 山西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局:

    现将省政府《关于公布〈2003年山西省涉及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项目目录〉的通知》(晋政发[2004]3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精神执行。各地一律不得擅自提高标准和随意扩大项目进行收费。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二OO四年三月二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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