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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教育部 文化部高等学校动漫类教材建设项目”的通知

【时 效 性】 教高司函[2011]12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11 【实施日期】 106100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有关编者,有关高校,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文化部办公厅关于成立“教育部、文化部高等学校动漫类教材建设专家委员会”的通知》(教高厅函〔20098号)精神,20105月启动了“教育部、文化部高等学校动漫类教材建设项目”,立项编写出版45种新编教材,为了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经“教育部、文化部高等学校动漫类教材建设专家委员会”评审,遴选确定了每种教材的主要编写成员,现将“教育部、文化部高等学校动漫类教材建设项目”予以公布(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通过招标方式确定高等教育出版社为本项目的出版单位。

三、本项目每本教材资助编写经费3万元,分两次拨付:第一次经费2万元,由高等学校动漫类教材建设专家委员会秘书处挂靠单位中国传媒大学负责向教材主编拨付;第二次经费1万元在教材编写完成后,由高等教育出版社向教材主编拨付。

四、有关高校和单位不得从项目资助经费中扣除管理费。教材编者应在出版合同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地完成教材编写任务。我部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教材编写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对于逾期未能完成编写任务或者教材质量未能通过验收的,将收回部分项目经费。

五、为了保证教材编写任务顺利完成,请编者所在单位为本项目提供必要的支持。

六、联系人

教育部高教司理工处:张守凤,010-66096435

高等教育出版社:刘茜,010-58581472liuqian@hep.com.cn

专家委员会秘书处:李海玲,010-65783250jiaocaiani@cuc.edu.cn

附件: 教育部、文化部高等学校动漫类教材建设项目.doc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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