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策法规库>其他法规

贵州省财政厅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制定《贵州省关于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时 效 性】 黔财教〔2006〕7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63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贵州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市(州、地)财政局、教育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通知》(财教[2006]3号)和《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特制定《贵州省关于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附件:贵州省关于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实施办法(试行)

  二00六年三月九日

  主题词:农村 义务教育△ 学杂费△ 通知

  附件:

  贵州省关于确保农村义务经费投入加强

  财政预算管理的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进行,加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143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通知》(财教[200613号)和《贵州省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原则,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承担的农村义务教育补助经费每年由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测算后通过转移支付及时下达到市(州、地)、县(市、区、特区)。县级财政部门要将上级财政补助资金和本级应承担的资金足额安排教育部门,教育部门再逐一落实到农村中小学校。各级财政在新机制运行前已经安排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不能减少。

  第三条建立科学规范的农村中小学预算管理制度,是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实施的重要措施,是规范农村中小学经费管理的关键环节。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必须建立在县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由财政、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组织,以独立设置的农村中小学为基本预算编制单位,将农村中小学的各项收支都纳入预算管理的体制,在不改变学校经费使用权的前提下,对农村中小学实行“校财局管”。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作为农村中小学预算管理的一级预算单位,农村中小学作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二级预算单位。

  第四条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制度。

  一、农村中小学预算是指农村中小学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农村中小学预算反映了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的规模和需求,是农村中小学财务工作的基本依据,是政府预算的组成部分。农村中小学经费预算编制制度,要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同步推进,逐步完善。各县财政局、教育局在收到本实施办法后,要立即着手组织本县2006年农村中小学经费预算的试编(补编)工作, 2006年下半年各县要对2007年农村中小学经费预算编制工作进行布置,2008年开始正式编制农村中小学经费预算。

  二、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范围。

  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农村(含县镇)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包括普通初中、职业初中、完全中学中的初中部分、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农村中小学预算以独立设置的学校为基本预算编制单位,村小(教学点)纳入其所隶属的乡镇中心学校统一编制。

  三、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内容。

  农村中小学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收入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农村中小学要根据预算编制要求,收集资料,审核数据,统计学校基本情况,如实填列《学校基本情况表》(详见附表1),做好预算编制的准备工作。在此基础上,认真编制《学校收入/支出预算表》(详见附表2)。凡列入当地政府采购目录的支出项目,都要纳入政府采购预算,预算编制单位要填报《政府采购预算表》(详见附表3)。

  四、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规程。

  根据我省实际,农村中小学作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二级预算单位,其预算编制的基本流程图如下:

1.jpg

  注:“上报,,指上报预算建议数或预算草案;“下达”指下达预算控制数或预算批复。

  参照现行的部门预算编制程序,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流程一般采用“二上二下’’的流程。

  “一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编报预算建议数。根据县级财政部门关于编制年度预算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农村中小学开始编制年度预算建议草案,上报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由县级教育部门汇编成部门预算建议数,报送县级财政部门。

  “一下”:县级财政部门下达 预算控制数。县级财政部门根据部门上报的预算建议数,结合财力可能,统筹安排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经费,编制县本级财政预算初步草案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经批准下达预算控制数。

  “二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上报预算草案。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教育行政部门布置学校编制年度预算草案,汇总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二下”县级财政部门批复预算。县级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各部门预算草案,送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后,报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在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县级财政部门及时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正式批复年度预算。

  具体编制程序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006年,由于中央和省级专款已下达各地,考虑到年度预算的周期性,2006年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程序简化为“一上一下”,即各农村中小学可直接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草案,待县级财政部门批复正式预算后,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下达年度预算执行数。

  五、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

  (一)农村中小学年度预算执行。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农村中小学应视预算资金用途提出预算执行计划,填报《学校用款计划申请表》。各类支出按程序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汇总,送县级财政部门审核后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二)农村中小掌年度预算调整

  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农村中小学应严格按批复的预算执行,原则上不作调整。但出现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因素,直接影响到农村中小学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时,可由农村中小学提出预算调整申请。

  六、农村中小学决算

  农村中小学的年度决算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预算执行结果、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原则上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核算的单位或学校,须按县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要求,编制农村中小学年度决算。

  编制农村中小学年度决算之前,要做好以下基础准备工作:

  1、及时清理预算执行情况,核对年度预算数和拨款数。

  2.清理各项收支款项,按照年度预算批复,凡属本年的各项收入都要入账,凡应缴财政专户的资金要在年终前足额缴存。凡属本年的各项支出,应按规定的支出项目和核算科目如实列支。

  3.清理各项往来款。各项暂存、暂付、借入、借出款等往来款项,年终前必须清理完毕。

  4.清查各项财产物资。农村中小学应对全部财产物资进行全面清查盘点,当年通过政府采购的图书、设备等资产要及时办理入账手续。

  第五条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资金落实到位。

  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财政、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安排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采取扎实有效的办法和措施,确保落实和管理好各项资金。

  省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各市、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落实情况,凡未足额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省财政部门将相应扣减该市、县税收返还或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并将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通报全省,同时上报财政部、教育部。

  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财政、教育部门要根据农村中小学实际情况科学编制资金预算,合理调度资金,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农村中小学所需经费及时足额到位。每年新学期开学前,县级财政要视情况采取预拨资金等办法,确保学校运转资金及时到位。

  省级财政将加强对各地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落实情况的考评,对工作开展好的地区,给予表彰奖励;对资金落实不到位,管理制度不健全,截留、滞留、挤占、挪用经费的地区,将采取相应手段予以处理。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页面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