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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 商务部关于加强服务外包人才培养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时 效 性】 沪教委高[2009]12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9100
【法规层次】 117 【文  号】 上海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市属各本科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 商务部关于加强服务外包人才培养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9〕5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服务外包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和所涉及专业的特点,按照国际先进技术和全球化理念,调整服务外包人才的培养结构,探索服务外包人才的培养模式,扩大服务外包人才的培养规模,着力提高服务外包人才的培养质量。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九年四月二十一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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