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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的通知

【时 效 性】 沪国税进[2008]1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21 【文  号】 上海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县税务局,各财税分局: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国税发[2007]12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二OO八年一月二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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