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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星光计划”项目建设占地免征耕地占用税批复》的通知

【时 效 性】 沪地税地[2003]9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100114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上海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各区、县财政局,市财税六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星光计划”项目建设占地免征耕地占用税的批复》(国税函[2002]1168号 )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函告我局。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星光计划”项目建设占地免征耕地占用税的批复》(国税函[2002]1168号)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OO三年一月十七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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