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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同意宁丹宁铜公路收费站移址的批复

【时 效 性】 苏政复〔2004〕28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5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06 【文  号】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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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宁铜公路收费站移址的请示》(宁政发〔2002111号)和《关于宁丹公路收费站移址的请示》(宁政发〔2002106号)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由于江宁开发区的建设发展以及道路的逐步完善,根据国家“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政策,同意宁丹公路宁丹收费站南移至宁丹公路横溪镇南2公里处;同意宁铜公路宁铜收费站南移至禄口镇铺头村处,待青铜线改善并符合收费条件后,在宁铜线与青铜线交叉处设置一收费站。

二、移址后收费时间由省交通厅、财政厅、物价局另行通知。

三、你市要做好必要的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收费工作平稳过渡。

二○○四年四月十三日

文件下载:苏政复〔2004〕28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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