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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撤销市财税四分局、五分局建制的通知

【时 效 性】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23 【文  号】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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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市财税四分局、五分局:

    根据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通知(沪编[2004]15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复(国税函[2004]1073号),撤销上海市财政局第四分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四分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四分局和上海市财政局第五分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第五分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第五分局建制。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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