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苏国税明电[2002]28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00 |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江苏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省辖市、常熟市国家税务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局关于遇法定节假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工作时限顺延问题通知》(国税发明电[2002]3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遇法定节假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工作时限顺延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