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苏政办发〔2014〕9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55 | 【实施日期】 | 行政法规 |
【法规层次】 | 118 | 【文 号】 | 江苏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市、县(市)及有关区人民政府,省林业局,省监狱管理局,省农垦集团:
2014年,是深入实施住房保障“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加快棚户区改造决策部署的重要一年。根据国家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省人民政府确定2014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为:基本建成23万套;新开工26万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3.8万套,经济适用住房2.2万套,限价商品住房2.8万套,各类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安置住房17.2万套(户);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2.2万户。现将《2014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扎实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省委、省政府实施“八项工程”、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内容,对统筹做好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各项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始终带着感情,继续全力以赴,统筹抓好各类保障性住房建设。尽快将省政府分解下达的目标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具体地块,并抓紧开展工作,确保在
附件:2014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分解方案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