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苏国税发[2004]85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15 | |
【法规层次】 | 120 | 【文 号】 | 江苏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省辖市、常熟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财政局,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分局、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国税发[2004]39号 )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确保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
二○○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