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赣地税函[2006]55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02 | |
【法规层次】 | 112 | 【文 号】 | 江西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
近接有关部门反映,联通新国信通信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由于在全省各设区市均未设立分支机构,其主营无线寻呼业务及其增值业务、1001客户服务业务的纳税地点不明确。经研究,对该公司在省内各设区市经营的无线寻呼业务及其增值业务、1001客户服务业务需缴纳的营业税及附加由中国联通有限公司或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在各设区市的分支机构代扣后就地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