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辽国税函[2003]88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辽宁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市国家税务局(不发大连):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3]1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三年三月五日
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修订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涉税事宜通知书(A类企业适用)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涉税事宜通知书(A类企业适用)
(套印红头及文号)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核定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