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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妥善解决储金业务清退后遗留问题的函

【时 效 性】 保监厅函〔2004〕75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75 【实施日期】 102103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全国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保监厅函〔200475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保监局近期向我会报告了湖北省监利县柘木乡农房储金保险纠纷问题及处理情况。这次纠纷产生的原因之一在于你公司监利县支公司没有按照既定规章制度和规范程序办理储金承、退保业务,损害了农民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这反映出该支公司存在法制观念淡薄、风险意识不强、内部管控薄弱的问题。为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现提出要求如下: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三农”问题的重要指示精神,高度重视湖北省监利县柘木乡农房储金保险纠纷问题,密切关注事态处理进展和解决结果,切实保障投保农户的合法权益,加强和维护社会稳定。

二、对系统内储金业务清理后的遗留问题进行彻底清查,一并加以妥善解决。

三、进一步加强对分支机构法制观念和风险意识的教育,不断强化内部管控,确保分支机构稳定、健康、规范发展。

请你公司于2004520日前将上述事项的落实情况报我会。

二○○四年四月十四日

 

主办单位:北京京人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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