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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深圳港盐田港区三期扩建工程6个码头泊位对外开放的批复

【时 效 性】 粤府函〔2012〕307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151 【实施日期】 101103
【法规层次】 100 【文  号】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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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

深府〔201245号请示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已开放港口口岸新建码头启用等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02120号)规定,经省口岸 办组织有关口岸查验单位验收,同意深圳港盐田港区三期扩建工程1011121314156个码头泊位作为深圳港口岸盐田港区新建码头泊位对外 开放。有关手续,请按规定办理。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12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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