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求是>杂志社等单位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34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 O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