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闽财(企)指〔2014〕4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170 | 【实施日期】 | 101100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福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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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字】 |
农超对接试点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
根据各地摸底及反馈意见,经研究,确定你市作为2013年农超对接试点中央补助城市,现将2013年农超对接试点中央补助资金500万元下达给你们,款列“2160299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
请按照《财政部关于下达2013年农超对接试点中央补助资金的通知》(财建[2013]581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加强农产品流通和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通知》(商办建函〔2013〕83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抓紧制定以城市为单位的试点实施方案,落实项目及资金安排意见,并于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商务厅
2014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