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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兰成渝输油管道工程的营业税及附加税费实行统一征管的通知

【时 效 性】 渝地税发[2002]92号 【颁布日期】
【颁布单位】 【实施日期】
【法规层次】 104 【文  号】 重庆
【首选类别】 【次选类别】
【其它类别】 【其它类别】
【关 键 字】

荣昌县、永川市、大足县、璧山县、江津市、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地方税务局:

    兰成渝输油管道工程西起甘肃兰州,东至重庆,重庆段途经荣昌县、永川市、大足县、璧山县、江津市、九龙坡区、大渡口区等区县(市)。鉴于该工程为跨地区的长距离管道运输工程,为方便纳税人,便于税收征管,市局研究决定,该工程重庆段的建安营业税及其附加税费,由荣昌县地方税务局统一集中征收后,按比例划解相关区县(市)局。

    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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