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晋地税流发[1999]6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0102 | |
【法规层次】 | 100 | 【文 号】 | 山西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地、市地方税务局,省直属征收局:
现将(国税函[1998]73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的宾馆、商务楼等经营电信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的宾馆、商务楼等经营电信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737号)(略)
山西省地方税务局
一九九九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