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效 性】 | 豫评协[2009]29号 | 【颁布日期】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101103 | |
【法规层次】 | 124 | 【文 号】 | 河南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关 键 字】 |
各有关资产评估机构:为做好2009年度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省评协决定抽调部分执业道德好、专业素质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参与今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工作。具体检查时间为8月中旬至9月底,请各资产评估机构积极推荐本机构优秀的注册评估师参与本次检查工作。推荐人员的具体条件如下:1、注册后在评估机构执业5年以上;2、担任评估机构项目经理以上职务;3、熟悉资产评估相关专业理论并有丰富的实践经验;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纪录和团队协作精神。
参与本次执业质量检查的人员达到一定期限的可以免予参加本年度的后续教育,对推荐机构根据人员参加检查时间的长短在机构综合评价信息中予以相应加分。请各机构于7月31日前将推荐人员名单请上报省评协监管部。
联系人:鲍国俊 张雪荣联系电话(传真):0371-65739603
附件:推荐参加2009年资产评估行业检查人员基本情况表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