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三、七分局: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版公路 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使用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10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二OO七年九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