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 效 性】 | 深地税发[2003]928号 | 【颁布日期】 | |
| 【颁布单位】 | 【实施日期】 | ||
| 【法规层次】 | 124 | 【文 号】 | 广东 |
| 【首选类别】 | 【次选类别】 | ||
| 【其它类别】 | 【其它类别】 | ||
| 【关 键 字】 | |||
各分局:
现将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更改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发票式样的通知》(粤地税函[2003]58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已更名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其保费发票式样已作更改(见附件),新版发票仍按自印发票有关规定审批、管理。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〇三年十月三十一日